被执行人办新银行卡


被执行人办新银行卡,符合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能够办理银行卡的,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所以失信被执行人在一年内是无法使用银行卡的存款的,只能进行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借款人恶意逾期后,被银行告上法庭,法庭要求借款人强制还款,借款人拒绝执行,这样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在此提醒大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严重影响个人和家庭生活,所以对于申请的借款一定要按时还款,避免逾期,更不要恶意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