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人注册在先,后再加上两个字算近似吗




1、15年初注册了一个比如”XX“的商标,现在查有另一家公司在我之前几个月注册了”XX集团“和“XX股份”等商标,并且通过了,这样我的XX一般通不通得过? 2、申请异议复审需要的材料和程序是不是很麻烦,现在创业初期,品牌还没上线,很多证明材料都提供不了,跟他们重复了的细分小类(比如3901、3902)我取消掉,只保留他们不重复的小类(比如3910、3911)可不可以简单点? 3、另外,我再注册”XX之旅“(39类旅游服务)算不算…





1、15年初注册了一个比如”XX“的商标,现在查有另一家公司在我之前几个月注册了”XX集团“和“XX股份”等商标,并且通过了,这样我的XX一般通不通得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应具有显著性,因此别人已经注册了“XX集团”“XX股份”的商标,您在注册“XX”的商标是会被驳回的。

2、申请异议复审需要的材料和程序是不是很麻烦,现在创业初期,品牌还没上线,很多证明材料都提供不了,跟他们重复了的细分小类(比如3901、3902)我取消掉,只保留他们不重复的小类(比如3910、3911)可不可以简单点?

小类群组之间是有可能注册成功的,但需要根据你的经营范围来判断,适不适合把重复的取消掉,为了注册商标而取消可能涉及的小类,有点本末倒置。

3、另外,我再注册”XX之旅“(39类旅游服务)算不算跟他们近似?

注册”XX之旅“这样的商标正常来说是算相似度很高的,不容易通过审核,不过这个也要看审核的人是怎么定义的,也有可能通过。



商标注册应遵循两个原则:
商标注册应遵循显著性原则;
商标注册应遵循优先原则;

因为近年来出现许多抢注现象,因此许多第一次被注册的商标很有可能会被驳回,在此亚新建议,真的需要用到商标的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继续进行复审,这一次审核通过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国家的审核制度是避免那些黄牛党的恶意抢注。内容有限,望知友海涵,有什么商标注册的问题,可以互相探讨。

来源:亚新通达公司注册

----------------------------------

欢迎关注:

亚新通达微信号:companyhk

百晓知道机构号: @亚新通达公司注册



1、15年初注册了一个比如”XX“的商标,现在查有另一家公司在我之前几个月注册了”XX集团“和“XX股份”等商标,并且通过了,这样我的XX一般通不通得过?
这种情况你的商标是肯定会被驳回的,原因是“集团”“股份”是一个行业通用名称,不具备商标的显著性,那么在商标审查的过程中,这些都是不计入审查的,也就是说”XX集团“和“XX股份”等商标在商标局审查的时候等同与”XX“商标。因此,你的商标注册不了。

2、申请异议复审需要的材料和程序是不是很麻烦,现在创业初期,品牌还没上线,很多证明材料都提供不了,跟他们重复了的细分小类(比如3901、3902)我取消掉,只保留他们不重复的小类(比如3910、3911)可不可以简单点?
商标分类中,各个小类之间互不近似的话,相同的名字是可以注册的,假如别人的商标注册在3901.3902,你的商标注册的3910和3911只要小类之间互不近似,那么是可以的。商标局在审查的时候会把你的商标部分驳回,也就是驳回和之前商标在3901.3902相同小类的部分,保留3910.3911不同的部分。

3、另外,我再注册”XX之旅“(39类旅游服务)算不算跟他们近似?
近似。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主要根据音、形、意三个部分,同为作旅游服务的“XX之旅”和“XX”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之旅”是对“XX”的一个修饰,并没有改变“xx”的主体含义,因此属于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