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要求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根据上市的市场有不一样的要求,分为纳斯达克主板和纳斯达克创业板OTC。纳斯达克主板条件有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4000万美元,且最近3年至少有一年的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需要400名以上的持股股东;流通股达100万等。
纳斯达克创业板OTC上市条件为非空壳公司或空白支票壳公司;未进入任何破产或者重组程序;无财务要求,满足最小投标价格测试0.01美元;须合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且在其司法辖区内状态良好等。
不过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还要具备一些先决的条件和积极条件。先决条件为企业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积极条件为SEC及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 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必需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