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率厘定原则

保险费率厘定原则:公平合理性、充分性、相对稳定性、促进防灾防损性。保险费是由纯保费和附加保险费构成的,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通过厘定原则确定保险费率,再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保险费率需要保持公平合理,风险要和费率成正比例关系。例如营运车辆风险高多交保费,私家车风险低些少交保费。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定价流程缺失,存在潜在定价风险。
原保监会出台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要求财险产品费率水平不得危及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或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前应全面了解产品风险特性,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状况、历史费率水平及公司战略等,合理确定费率厘定的目标与定位。
保险费率应当尽可能合理,不能因为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获得超额利润。保险公司在保证公司信誉的基础上,随着风险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来调整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需要在一年内稳定保险费率。保险人在厘定费率时要贯彻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