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条件标准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在A股进行上市的公司应当是依法成立并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二)股票的发行公司已经建立完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且建立相关的机构和相关人员能够履行职责。
(三)上市的公司应当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并能够面向市场进行独立经营。公司的资产应当保持完整,公司的人员、财务、结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的公司不能出现同业竞争。公司发行股票募集到的资金在进行项目投资之后,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现象的出现。
(五)上市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应当完整披露双方的关联方关系。同时,对于双方的交易情况,应按照交易的重要性进行恰当的披露。不允许通过操纵关联交易而获得不当收益。
(六)公司在发行股票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前3年的累计净经营现金流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的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
同时,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不能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没有虚假记载。
(七)在股票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