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理财保收益是否违反证监会规定?




浙江联通新推出的沃惠宝,冻结一定本金,可获固定8%话费收益回报…… 这种产品是不是变相承诺基金收益?有没有违反证监会规定?




这种冷门话题,只有我来回答。


言归正传。
证监会规定,基金不能承诺收益率。法规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目前外部三方机构和基金公司合作的业务,一般有三种模式:
1、银行,证券,第三方销售机构同基金公司合作开展代销业务。 合作机构必须具备基金销售资格。
2、三方支付公司同基金公司合作开展类余额宝业务。合作机构必须具备基金支付资格。
3、互联网公司同基金公司合作开展合作引流服务。(注意:按照目前理解是不能落地数据,支付必须依赖基金公司已有支付通道,必须同基金公司直销渠道合作开展。)

浙江联通和基金公司合作的服务,是属于联通&基金公司合作业务的模式。
可以归类为第三种合作模式,可能存在违规的方式有几点:
1、联通承诺的收益为“话费收益”。
2、联通交易时数据是否直接通过基金公司直销渠道开展。

目前来开,这些业务都在创新发展,所以还不能说违规,但可能有擦边球之嫌。
同时行业内和运营商合作的业务还有很多,比如安信基金话费宝等是类似的模式,模式基本是证监会认可的。

但如果后续玩得过头了,开始“承诺收益”、“直接落地销售数据在本地”,就可能涉嫌违规了。



感觉这个会成为话题,自己先Mark一下,有需要可以为大家陈清一些事实,不代表公司言论,仅代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