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互助医疗报销范围

属于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承担的疾病有: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出现了肾衰竭)。
(3)重症肝炎(指的是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经过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2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如果救助对象患有的是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就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救助。
大病互助保险的救助对象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如果患者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就无法享受大病互助保险提供的医疗救助:
(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情况。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情况。
(3)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伤的情况。
(4)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